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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10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 年 8 月 9 日下
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7
人。董事鲍丽洁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董事谷永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陈金海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拟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的议案》;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
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购房尾款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并通过专项
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融资方式为:将其基于购房合同项
下的购房尾款转让给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
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 。拟设立的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
期方案内容如下:
    (1)原始权益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
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
准日(含该日)起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
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为避免歧义,基础资产应包括初始基础
资产及新增基础资产。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向符合规
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
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4)发行期限:本次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期限根据基
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以
专项计划《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6)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7)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8)还款来源: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
源;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9)增信方式:公司承诺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提供差额补足增
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提供差额补足增信。
在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项下,公司拟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
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
分承担补足义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差额补足增信事宜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鉴于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项下,同意授权董事长耿建明
先生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具
体事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挂牌上市场所;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
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
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
次发行。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关于为浙江荣盛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浙江荣盛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
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6,550 万元,担
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浙江荣盛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七)《关于转让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 3.72 元/股的价格向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
让公司持有的 133,369,301 股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价款
总额为人民币 496,133,799.72 元,并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人士全权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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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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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