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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136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
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董事谷永军先生因个人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金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5 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为沧州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在持股比例范围内为下属公司沧州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为沧州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为控股下属公司沧州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沧州中盛”)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 59,75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沧州中盛的其他股
东庞磊、北京泰发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沧州中盛的股权
分别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兴隆县荣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下属公司兴隆县荣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荣汇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 2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荣汇安的全资股东
荣盛兴城(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河北荣盛兴城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兴城”)的其他股东河北中鸿凯盛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荣盛兴城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
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为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 4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关于为惠州市锦润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为控股下属公司惠州市锦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锦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6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惠州锦润公司的全资股东
惠州市宏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荣盛康旅”)的其他股东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荣盛康旅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惠州锦润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七)《关于为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淮西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 56,963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54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八)《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凯置
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西关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3,46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荣凯
置业的其他股东悦欣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荣凯置业的股权质押给
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九)《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为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天津
荣泰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上述议案(二)至(八)
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