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电运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82,82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7,191,2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661,435.1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5,529,764.9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55,239,764.90 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81,645,397.82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266,715,665.52 元,合计已使用 1,503,600,828.24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40,651,924.07 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90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4,744,518.27 元和理财收益 104,831,326.4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 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 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经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 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 年 3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 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 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 金 14,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 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为规范募集 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 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 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理财产品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44050186320100000127 532,429,138.53 500,000,000.00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96690353 209,349,516.73 200,000,000.0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05871432000001698 655,652,545.10 -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713366781841 158,013,503.03 100,000,000.00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2800175148 125,992,859.52 100,000,000.00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1900691198 59,214,361.16 - 合 计 - 1,740,651,924.07 900,000,000.00 注:第 1-5 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 6 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552.98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4.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资金总额 14,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资金总额 14,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445.38 变更用途的募资金总额比例 4.49%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总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部分变更 36,029.00 22,029.00 755.00 11,738.23 53.29 2017 年 2 月 注1 不适用 否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否 160,000.00 160,000.00 1,764.05 23,097.88 14.44 - 注2 不适用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5,523.98 115,523.98 115,523.98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变更投资项目 智能便民项目 是 14,000.00 1,085.29 1,085.29 7.75 - 注3 不适用 否 合计 311,552.98 311,552.98 3,604.34 151,445.38 48.61 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经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尚有部分工程款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结算;设备部分陆续投入,尚未完成。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受押运公司改制进度低于预期及收购竞争加剧的影响,押运公司收购进度低于预期,导致收购押运公司后的相关配套投入进度 有所放缓,从而影响了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建设的进度,实际投入与预期进度有所差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未发生该情况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未发生该情况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未发生该情况 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164.54 万元,其中: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 2,714.4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 5,450.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完成,两个项目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 情况 自筹资金数额一致。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740,651,924.07 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900,000,000.00 元),存放于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专户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未发生该情况 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 ATM 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 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 ATM 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因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 3:“智能便民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全面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 15 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 9,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因智 能便民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诺项目 的效益 (1) 金额 (2) (3)=(2)/(1) 期 效益 大变化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诺项目 的效益 (1) 金额 (2) (3)=(2)/(1) 期 效益 大变化 建设广州金 智能便民项目 融外包服务 14,000.00 1,085.29 1,085.29 7.75 - 见附表 1 注 3 不适用 否 总部平台 合计- 14,000.00 1,085.29 1,085.29 7.75 - - - 1、变更原因:原“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6,029.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 11,738.23 万 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 变更原因、决 部分募集资金 1.4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 策程序及信息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披露情况说明 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1.4 亿元用 (分具体项目) 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2018 年 4 月,运通购快成立,注册 资本 2 亿元,深圳银通持有其 70%股权,湖南中谷持有其 30%股权。(详见 2018 年 3 月 31 日、4 月 24 日、5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未发生该情况。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发生重 未发生该情况。 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 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 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银通变更 为运通购快。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8,164.54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6 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 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164.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40,651.00 2,714.41 2,714.41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00,000.00 5,450.13 5,450.13 合计 240,651.00 8,164.54 8,164.54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740,651,924.07 元(包含银行理 财产品余额 900,000,000.00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继续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 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 同意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900,000,000.00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 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 实施主体为 运通购快,注册资本 2 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银通”)出资 14,000 万元,持有其 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 6,000 万元,持有其 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 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 5,000 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 3,500 万元、湖南中谷缴付 1,500 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 5,000 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 3,500 万元、湖南中谷缴付 1,500 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 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 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 3,500 万元、第二期款 项 3,500 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度实际投入 1,085.2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 1,085.29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广电运通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 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广电运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电运通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宁湘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