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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运通: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06-2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和健全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

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

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公

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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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

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第四条 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事宜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

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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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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