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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已披露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9 年 5 月 14 日刊载
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71,836,7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40 元(含税),
分配利润共计 94,873,469.5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71,836,73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1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2     08*****818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3     07*****006                   刘道君
             4     08*****068              华大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29 元/股调
整为 2.25 元/股;
       2)2017 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63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
       3)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46 元/股调
整为 2.42 元/股。
       4)2017 年预留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96 元/股调整为
4.92 元/股。


    2、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05 元/股调
整为 2.01 元/股;
    2)2018 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09 元/股调整为
4.05 元/股;
    3)2018 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由 9.39 元/股调整为 9.35 元/
股。
    4)2018 年预留部分股权期权股票的行权价格应由 18.77 元/股调整为 18.73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授予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