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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建军先生主持,总经理林峰先生、财务总监王永红
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
核实,监事会认为:
    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永红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
在授予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

授予王永红先生限制性股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除上述激励对象暂缓授予以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9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5,2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20-014 公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调整增
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正邦集团调整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是符合公司及控
股股东的实际情况,旨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控股股东正邦集团的现金流状况,

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拟调整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21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2020-015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