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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特索道: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3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

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或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珠海景山

三特索道有限公司、崇阳三特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崇阳三特隽水河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淳安黄山尖缆车有限公

司 、海南陵水猴岛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三特索道有限公司、海

南浪漫天缘海上旅业有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陕西华山

三特索道有限公司、华阴三特华山宾馆有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

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武陵智慧旅游有

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铜仁梵净山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 、南漳三特古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保康三特九路寨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江口三特太平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钟祥大洪
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三特凤凰国际旅行有限公司、武汉田

野牧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三特田野牧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武

汉三特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三特木兰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三特田野牧歌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克旗三特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克旗三特青山索道公司、崇阳隽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崇阳三特隽水

河生态农庄开发有限公司、南漳三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漳三

特漫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红安三特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

三特旅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山三特滑道有限公司、陕西华山三特

老腔故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三特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38

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公司下属景区开发经营、索道经营、旅游

地产开发经营、宾馆经营和旅行社经营等各类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人

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项目管理、投融资管

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与披露管理、预算管理、法律事

务管理、办公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安全管理、工程管理、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合同管理、票务管理等业务模块。

    本年度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为:募投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风

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营销策略风险、安全管理风险、采购成本风

险、预算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评价指引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根据被

检查单位适用业务流程潜在错报金额合计,分别按照被评价单位和公

司两种口径计算错报指标。

    错报指标1(‰):(错报指标1=潜在错报金额合计/被检查单位

期末总资产)

    当被检查单位为公司总部时,不计算错报指标1,仅以错报指标2

为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错报指标2(‰):(错报指标2=潜在错报金额合计/公司期末总

资产)

    确认影响会计报表缺陷等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错报指标1≥1‰,且错报指标2<2.5‰;

    重要缺陷:2.5‰≤错报指标2<5‰;

    重大缺陷:错报指标2≥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是根据缺陷

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

定性为重大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的控制程序或措施;(2)发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

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4)控制

环境无效;(5)公司筹资、投资、对外担保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

大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或未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6)关

联交易未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7)由于重大错报所导致的

重大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发现的;(8)影

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缺陷,造成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重要缺陷:

    (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

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直接相关,或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单

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影响企业经营

目标的实现;(4)财务档案管理存在缺陷,存在重要资料遗失的情

况;(5)由于一般错报所导致的重要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

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一般缺陷:

    (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一般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

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不直接相关,且重要性程度较低的

单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由于轻微错报所导致的一般缺陷不

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4)未进行定期
财务分析,或未对财务分析的结果进行充分运用;(5)除上述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已列明一般缺陷定性条件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50万元(含50万元)至500万元

重要缺陷         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

重大缺陷         1000万元及以上

    依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具有

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2)除宏观环境变化的原因外,

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系统性失效;(4)并购重组失败,新投资的项目或新组建的项

目公司经营难以为继;(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7)发生

特别重大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8)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

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制度体系存在漏洞,非重要业务的制度控制存在缺失的情

况;(2)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未将全部重要业务流程纳入

内部控制体系范畴;(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4)发

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5)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制度体系存在不足之处,非重要业务的制度控制存在未及

时更新的情况;(2)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3)内部控制的结果

特别是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4)控制措施的设计存在问题,导致

非重要的控制措施未产生可供检查评价的依据;(5)除上述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已列明一般缺陷定性条件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