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10-10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6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常铝股份,证券代码:002160)
自2016年09月0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09月0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并分别于2016
年09月20日、2016年09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6-0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方案论证、
股东沟通、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
完成,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材料、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经与有关各方沟通,公司本次交易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非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他第三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
有相关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烟台冰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股票代码:836516)的控股权。标的公
司主要从事医用制氧供氧系统、医疗洁净空间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6年09月08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类别
1 常熟市铝箔厂 184,178,730 A股
2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6,753,737 A股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春藤
3 38,071,065 A股
20 期证券投资基金
4 张平 30,552,284 A股
5 朱明 27,267,326 A股
6 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014,169 A股
7 浙江赛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02,556 A股
8 江建刚 14,305,333 A股
9 张怀斌 10,152,284 A股
10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18,624 A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类别
1 常熟市铝箔厂 132,600,000 A股
2 浙江赛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02,556 A股
3 江建刚 14,305,333 A股
4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18,624 A股
5 北京中欧卓越南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66,369 A股
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
6 6,358,169 A股
限合伙)
7 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12,638 A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
8 5,332,113 A股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张平 5,100,000 A股
上银瑞金资本-上海银行-慧富 23 号
10 5,031,012 A股
资产管理计划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11月9日前披露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公告本次交易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
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9日开市时起复牌,并承诺自
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