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6-12-20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
取消授予预留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
3、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确定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7日。
4、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5.13元/股。并同意对已经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陈学新、薛山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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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二、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原因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1,910,000股,
预留200,000股。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
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
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
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鉴于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确定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7日,因此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应当在2016年12月17日授予潜在对象。
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
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
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
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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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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