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5-0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关于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了应对市场快速变化,建立敏捷决策的机制,管理层重心下沉,公司决
定聘任董事长李慈雄先生兼任总裁,同时宋源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改任公司
副总裁,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经独立董事核查,宋源诚先生在任期内职务调
整无异常原因,披露原因和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聘任的相关人选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且本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
关人员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异议。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慈雄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宋源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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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和聘任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马宏达: 唐松莲:
阮永平: 牟 炼: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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