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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发展:关于参股公司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002163         股票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9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破产重整概述

    2020 年 8 月,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股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为避

免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破产清算等情况,经海南特玻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海南特玻启动破产重整事项工作。

    2020 年 12 月 17 日,债权人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通飞”)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海南特玻进行

破产重整的申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裁

定受理对海南特玻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负责审

理该重整案件。(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 2020-062 号公告、2021-006

号公告、2021-024 号公告。)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中航特玻材料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的议案》。同日,海南特玻管理人召集债权人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

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公

司及相关债权方按照《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
二、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

(一)债权申报与确认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控小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惠矿业”)、海南海控龙马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矿业”)

在海南特玻重整程序中共申报 3 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

889,454,206.71 元。

    1、管理人对公司基于反担保法律关系申报的担保债权

850,005,487.59 元不予确认,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异议函,对管理

人不予确认该笔债权提出异议,管理人对此异议函回复:由于中航通

飞已经就该笔债权向管理人申报了破产债权,根据《破产法》第 51

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对此笔债权不予确认。

    2、小惠矿业申报普通债权金额共计 3,190,749.95 元,管理人已

全部确认,该笔债权已经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无异议。

    3、龙马矿业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 36,257,969.17 元(其

中本金 35,940,000 元,利息 317,969.17 元),管理人已确认该笔债

权 性 质 , 并 确 认 债 权 金 额 共 计 36,186,410.55 元 ( 其 中 本 金

35,940,000 元,利息 246,410.55 元),该笔债权已经债权人会议及

债务人核查无异议。

    综上,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债权合计约 8.89 亿元,其中已

由管理人审查确认且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均无异议的债权金额

合计 3,937.72 万元,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 8.5 亿元。

(二)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公司事项和发表的表决意见
    重整计划(草案)对于上述已由管理人确认且债权人会议及债务

人核查无异议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同制定了对应的清偿方案:

    1、龙马矿业在担保债权组享有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2、小惠矿业在普通债权组享有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3、公司作为海南特玻的股东,有权在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

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根据本案的管理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债权确认情况以及提出的

《破产重整草案》,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龙马矿业、小惠矿业

相关债权得以有效确认,有关向海南特玻供应石英砂和设备租赁等经

营合同经破产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重整草案相关处理保障了公司合

法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中

航特玻材料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有效债权分

别在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发表同意重整方案的表决意

见,并授权经营层办理。

    三、其他说明

    (一)龙马矿业、小惠矿业根据有效债权分别在担保债权组、普

通债权组发表同意重整方案的表决意见,公司作为出资人在出资人组

发表同意重整方案的表决意见。重整计划草案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审议通过。

    (二)海南特玻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能否获

得法院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法院批准但能

否得到顺利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

   (二)《重整计划(草案)》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