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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

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

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至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江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

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

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

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

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

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负

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

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司超过5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睿睿,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
作,至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

计、专项审计、清产核资等相关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

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

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

10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

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

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