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
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增
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
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
格或同类产品向其他客户销售的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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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作科、王玉法、刘家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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