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5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应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应 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109,302,814.66 3,920,132,597.77 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44,045,161.50 1,908,565,049.43 1.8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8,988,794.83 -19.01% 1,554,281,110.23 -1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805,775.69 -2.55% 131,925,966.93 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1,712,140.43 -9.30% 119,538,338.02 -3.8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8,538,587.91 -6.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73 -6.08% 0.1505 -1.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73 -6.08% 0.1505 -1.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0% -0.62% 6.79% -1.0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2,582.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825,702.8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20,016.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10,448.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5,059.98 合计 12,387,628.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812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培钊 境外自然人(香港) 27.48% 240,976,500 180,732,375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3% 70,426,742 质押 25,860,000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5.99% 52,532,345 35,016,122 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汇添 富-芭田股份-双喜盛世 47 其他 1.85% 16,252,75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邓祖科 境内自然人 1.75% 15,320,845 10,724,592 质押 6,100,00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 其他 1.39% 12,180,000 二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其他 1.14% 10,000,047 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 云 2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其他 0.92% 8,042,275 划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 安-安心-灵活配置 1 号资产 其他 0.67% 5,833,800 管理计划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4% 5,589,40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426,742 人民币普通股 70,426,742 黄培钊 60,244,125 人民币普通股 60,244,125 黄林华 17,516,223 人民币普通股 17,516,223 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汇添富-芭田 16,252,751 人民币普通股 16,252,751 股份-双喜盛世 4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 12,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8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活力 10,000,047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47 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号特定 8,042,275 人民币普通股 8,042,275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安心 5,8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5,833,800 -灵活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5,589,404 人民币普通股 5,589,40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鑫鑫向荣 2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5,3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5,368,800 计划 上述股东中,黄培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林华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姐夫;黄淑 芝、黄佩淑分别持有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和 39%的股权,黄佩淑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黄林华配偶、黄培钊姐姐,黄淑芝为黄培钊妹妹,他(她)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 一致行动人的可能。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2015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等,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1.58万股(含8,551.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等。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8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278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9月25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公司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 议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6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7号),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6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司实施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发行底价调整为12.06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13,266万股。 2016年10月27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 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6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51.58 万股 2015 年 07 月 28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含 8,551.5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 2015 年 08 月 13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三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3,147 万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 万元。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 2015 年 09 月 25 日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 告》 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批复》。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 2015 年 12 月 09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案后,发行底价调整为 12.06 元/股,发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行数量调整为 13,266 万股。本次非公开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深 2015 年 12 月 26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五 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 2016 年 02 月 03 日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 2016 年 06 月 07 日 发行股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 2015 2016 年 06 月 28 日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10 月 27 日 (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间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 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 券帐户之日,下同)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2015 年 7 2015 年 资产重组时 股份限售 或转让;(2)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 月 22 日 邓祖科 07 月 22 正常履行中 所作承诺 承诺 机构对阿姆斯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 -2018 年 7 日 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 月 23 日 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 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 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3)自交割 日起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年 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 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的 30%;(4)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后,且 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 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 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40%;(5) 上述期限内如邓祖科对上市公司负有股份补偿 义务,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应以其当年可 解锁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 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 0。(6)若上述锁 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 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7)本承诺为 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 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 期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 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 2015 年 7 天津燕山航 2015 年 股份限售 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 月 22 日 空创业投资 07 月 22 正常履行中 承诺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 -2018 年 7 有限公司 日 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月 23 日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 诺,本公司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薛桂芝;李铭; 自股份交割日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包 孙希兴;仇志 括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华;关长功;陈 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锁 敏余;齐鲁证 2015 年 7 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 2015 年 券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 月 22 日 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07 月 22 已履行完毕 张良池;贡治 承诺 -2016 年 7 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日 华;杨超望;张 月 22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为不可 国文;陈小琳; 撤销的承诺,本公司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 王建宇;刘瑞 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 林;史桂萍;招 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商证券股份 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罗 永江;王小伟; 吴长春;王育 胜;韩志文;万 绪波;刘淑贤; 郭永辉;艾普 乐;杨绳瑶;仇 纪军;白丽;陈 丰;于冬梅;李 伏明;杨春华; 丁兰;朱青春; 荆明;刘旭方; 郭磊;徐磊;曲 天育;李碧晴; 殷海宁;周运 南;北京宏顺 赢咨询有限 公司 华安基金公 司-工行-外贸 信托 o 恒盛定 向增发投资 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华安 本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深圳市芭田生 定增量化 1 号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管理计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 2015 年 7 划;东海基金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 2015 年 股份限售 月 22 日 -工行-银 定,本公司特申请将本公司认购的芭田股份本次 07 月 22 已履行完毕 承诺 -2016 年 7 领资产5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该等股 日 月 22 日 资产管理计 票完成股权登记并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在此 划(鑫龙12 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1号);东海基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工行- 银领资产6 号资产管理 计划(鑫龙1 29号)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人为 邓祖科,具体情况如下:1、业绩承诺。根据《发 业绩承诺 2015 年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邓祖科 及补偿安 07 月 22 正常履行中 邓祖科承诺阿姆斯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排 日 年度、2017 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再加上因承担政 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 万元、1,200 万元、1,600 万元及 2,000 万元。2、业绩补偿安 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拟购买资产在 2014、 2015、2016、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在 业绩承诺中,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阿姆 斯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未 能达到邓祖科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 数额,邓祖科应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 -已补偿金额。根据上述规定如邓祖科当年度需 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邓祖科因本次交 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 由邓祖科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 由邓祖科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 进行补偿。具体如下: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 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 额÷发行股份价格(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 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 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 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3)上市公司在承 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 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 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 的,差额部分由邓祖科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无论如何,邓祖科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 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 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 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3、减值测试补 偿。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末 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 现金,则邓祖科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 先以邓祖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 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邓祖科以现金补偿。因 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 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 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 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 1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 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阿姆斯进行增资、减资、 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在下列任一条件 满足后,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 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1)本次交 易完成后,若拟购买资产在 2014、2015、2016 及 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邓 祖科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额;(2) 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作价>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 本次交易中邓祖科就避免与芭田股份同业竞争 事宜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 之前,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 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 有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 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 争的业务。二、本人在作为芭田股份股东期间, 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 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 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芭田股 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三、 关于同业 本人在作为芭田股份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 竞争、关 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 2015 年 联交易、 邓祖科 业务范围,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经营的业务产生 07 月 22 正常履行中 资金占用 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 日 方面的承 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诺 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芭田股份或者转让给无 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不再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四、本人 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 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 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芭田股份、阿姆斯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同业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芭田股份控股 2015 年 黄培钊 竞争、关 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 正常履行中 07 月 22 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 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占用 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或通过他人 日 方面的承 代本人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包括 诺 其控股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对 于芭田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 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股份中 小股东的利益。三、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人作 为芭田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 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承 担因此给芭田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 邓祖科就规范与减少与芭田股份关联交易事宜 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之前, 本人与芭田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不存在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 免与芭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 利用自身作为芭田股份股东之地位谋求与芭田 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芭田股份股东之地位谋 求与芭田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若发生 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将与芭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 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芭田股份公司章 关于同业 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 竞争、关 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 2015 年 联交易、 邓祖科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 07 月 22 正常履行中 资金占用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 日 方面的承 从事任何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股份其他股东合 诺 法权益的行为。四、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芭田股 份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芭田股份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芭田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 证将依照《芭田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 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 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芭田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 保证不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股份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 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而给芭田股份造成的损 失向芭田股份进行赔偿。六、本承诺为不可撤销 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 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黄培钊、黄林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2007 年 在职期, 华、张志新、 股份限售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09 月 05 离职半年 正常履行中 李速亮、杨勇 承诺 有的本公司股份。 日 内 藩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 首次公开发 黄培钊;林维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 行或再融资 声;冯军强;徐 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时所作承诺 2016 年 育康;曹健;赵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其他承诺 01 月 23 正常履行中 青;何晴;王克;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日 王晓玲;张志 情况相挂钩。(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 新;余应梓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00% 至 20.00% 润变动幅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704.9 至 19,057.34 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5,881.12 润(万元) 1.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及下游农业种植效益不确定性增加,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贵州芭田项目投产是否能达成预期效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对全年业绩的影响较大。 1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芭田股份:2016 年 8 月 9 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芭田股份:2016 年 8 月 10 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芭田股份:2016 年 8 月 12 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上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芭田股份:2016 年 8 月 12 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下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