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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芭田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7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对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015-2018年三季度报告),

因此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1处,重要缺陷1处。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问题

高度重视,对前期财务自查,并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公司聘请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

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审核报

告》,目前已整改完成。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会在今后积极落实财务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及非财务方

面内部控制,以及加强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

求,以风险为导向,从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出发,选取公

司总部以及下属共8家单位列为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股份

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丽分公司、徐

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纳入评价范围的8家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以

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以上;纳入评价
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对外担保及关联

交易、合同管理、信息传递、内部审计、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具体内容

如下:

    1.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机构,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管理层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自议事规则行使权力,履行

职责,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设计了组织结构,遵循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管控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一直重视科技自主创新,构建了行业内强大的创新平台,创新平

台的持续循环运作使公司站在国内复合肥领域的前列。公司先后建立了全

国同行业第一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国家钙镁磷复肥研究中心、生态肥工

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全国农化服务中心、广东省植物营养调理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等,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的人才梯
队建设和新兴技术储备,支撑了公司的持续创新发展战略。现已具备复合

肥绿色环保、高效低碳技术、灌溉肥技术、缓/释技术、中微量元素有机螯

合技术、快速腐熟发酵、生物质固废生产肥料技术等技术,尤其是自主开

发的高塔造粒技术,属于国内首创。目前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

是《国家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组织制定者。公司秉承“喂育植物最佳

营养,守护人类健康源头”的企业使命,以“芭田,食物链营养专家。好

肥料,是行善,是立德。”为品牌文化,确立“缺啥,补啥,吃好不浪费,

吃好人健康”科学施肥理念,不仅为植物提供全面合理的营养,同时为农

民提供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赢得了广大农民朋友的信赖。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颁布了《绩效管理指引》、

《员工发展六通道机制》和《子分公司总经理分级晋升激励制度》等人力

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队伍处于持续优化状态,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

达成。公司在生产系统建立目标增量、创新激励机制,实施狼性目标及复

盘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收入水平;在公司总部、营销系统及分子公

司开展品牌员工的评选工作,培养正能量的员工,在周围形成正能量场,

避免员工的工作态度消极、怠慢。建立两个一线动态管理,实施人力资源

共享经营;持续推动生产一线的“一岗三技”、“一职三备”的模式;同

时建立“一岗三技”管理模式的相关制度、流程,及人员共享平台,从而

使生产一线的人力资源得以保障。

    4、企业文化
    公司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培育、形成并共同遵守的价值标准、基本信

念、惯用语行为规范构成了本公司企业文化。本公司倡导“芭田,食物链

营养专家。好肥料,是行善,是立德。”的企业文化,以“喂育植物最佳

营养,守护人类健康源头。”作为公司的使命,积极营造“工作育人、尊

重沟通、优势互补、团队协作”的双赢氛围,让员工能感同身受,能体味

认同,从而影响其行为。

    企业文化是基于核心价值观上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内核和基

石。自信、担当、创新、共享是芭田的核心价值观。

    5、资金活动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系统运行规范》、

《货币资金统一管理规定》、《营销文化聚会现场收款管理规定》等在内

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存量,控制资金融资

成本,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公

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

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

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

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

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

权部门报告。

    6、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包括《合格供应商评价规程》、《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原材料采购激励奖惩规定》、《招标管理办法》、《委托采购监管规定》、

《采购业务财务管理规定》等在内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业务的计

划、请购、询价比价、供应商选择、审批、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

批权限。同时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确保公司在采购业务管理方面能有效防范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确保采购

业务经济高效开展。

    7、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设

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仓储管理控制程序》等在内的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相关制度中明确了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做

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盘点、保

管、维修、处置等审批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

第一层是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二层是资产管理部门,

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三层是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养护、日

常维修、保管和盘点,资产管理部门对分管的资产进行统筹规划、充分利

用,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公司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存货的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

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制定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内部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8、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合同和产品销售管理规定》、《客户地盘保护管理

指引》、《区域价格管理操作指引》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在内的销

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业务和保护客户利益,实现经营目标。公司的销售

管理制度,明确了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

批权限。对销售及收款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分工,客户信用管理、营销策划、

合同的拟定、审核与签订、发货控制、开出销售发票、收入确认及应收账

款、收到现款及记录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梳理和识别,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

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对防范经营风险、提高

管理效率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9、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包括《高塔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项目投资控制管

理规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项目结算管理规定》在内的工程管

理制度,对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付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在工程招标方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明确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以及投标、开

标、评标、定标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工程项目舞弊行为。

    在工程过程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严格流程,采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

式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加强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合同的执行、施工
款项拨付、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施工费用管理方面的有效控制。

    在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公司建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健全竣工

验收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规定的工程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的条件、

标准、程序、组织管理和责任追究等。

    10、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在内的担保管理制度,

规范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担保形式和执行等环节的控

制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申请、受理、审批、签订担保合同、日常监控等

管理程序,从制度上防范了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保证了公司的财务安

全,规避和降低了经营风险。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制度》,规范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关联交易批露等事项,确保关联

方交易公平公允,关联交易准确、完整登记并经适当审核,关联方交易完

整披露。

    11、合同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营销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在内的合同管理制度,详细的规定合同

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合

同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

理等控制活动。通过完善合同管理统一授权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
执行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2、信息传递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产品

战略规划会、管理质询会、市场会、创新会等信息沟通制度,将公司的发

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决策、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传

达,使公司内部参与经营活动各个方面的全体人员了解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方面的信息,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信

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没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使公司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

全部信息。

    13、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同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以《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板上市公司内

部审计指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为指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

核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以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
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审计部通过开展综合审

计或专项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对风险进行预防与控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

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

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14、财务报告

    公司财经中心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

了包括《芭田股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在内财务报告

相关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利用等相关流程,明确规范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

了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格式符合法规要求,当期发生的业务均完整地反映

在财务报告中,合并范围准确界定,合并抵消完整准确,确保财务信息披

露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15、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用途及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公司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挪用募集资金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芭田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

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

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

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

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汇总如下:

    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1%              0.5~1%         ﹤0.5%

    总资产额        ≧1%              0.5~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

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

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自2014年度以来,

存在以下会计差错问题:(1)前期财务存在的探矿权利息资本化处理不规

范;(2)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不规范;(3)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审慎性

不足,部分递延秘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当;(4)子公司业绩补偿款会计处理

不准确;(5)其他非流动资产-代垫保障建设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

款等部分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上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由董事长兼总

裁亲自担任组长督导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监局上报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对前期财

务自查,并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

【2019】第0300号)。公司于2019年0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临时)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存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