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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
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
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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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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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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