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游族网络: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XU FENFEN、陈芳、
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
    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
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
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
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公司财务人员
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公司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
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项
的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
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
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未来将
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循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