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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特电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亚利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实彪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江特电机 2018 年度的信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制度
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公
                                     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表人,保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前
                                     述会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公
                                     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表人,保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前
                                     述会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公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
                                     1
                                  表人,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前述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见本报告第二项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股份减持规定
                                  对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交所的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规则进行了分析、整理和讲解。
                                  2、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
                                  对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了
                                  整理、归纳和解读。
                                  江特电机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交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所《关注函》,关注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相关问题,要求上市公司及年审会

                                  2
                                       计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
                                       见。江特电机已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提
                                       交了相关回复。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3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朱军、卢顺民: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②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是   不适用
资、消费活动;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承诺公司未来
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朱军、卢顺民: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公司承诺将新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具体实
施"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普查探矿权" 转采矿权后的矿产采
矿,相关采矿资产、负债在该分公司进行核算,该分公司所
有资产、负债和产生的损益由公司和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鑫源矿业")分别按 80%和 20%享有或承担;
分公司由公司和鑫源矿业派出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独立核算、单独纳税。在对原矿出售价格进行核算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与鑫源矿业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签订
的《关于"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的合作
协议》确定的原矿出售价格定价机制定价。若鑫源矿业后续
未能及时支付"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普查探矿权"转采矿权
后相应采矿权 20%的收益所对应的所有勘探、开采费用(该
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探矿区域内矿产的详勘及评估费用、
探矿权转采矿权费用及该探矿区域内矿藏的开采等费用), 是   不适用
公司将通过分公司从鑫源矿业探矿权及采矿权收益中将上
述费用及该等费用应计收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
标准为:应支付的费用×自该费用应支付且未支付之日时的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
资金占用天数)予以扣除,直至相应费用抵扣完毕。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3)江特电气的主要股东及其相关人员:
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要求,
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
公司股票
                                  4
(4)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及部分董事、高管本人
及其亲属:
在增持期间及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利                     黄实彪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