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7,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2%;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87,385万元人民币(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95%。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充
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得到有效落实。
二、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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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萍 陈伟华 严 刚 王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