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关于积极响应协会倡议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7-09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5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极响应
协会倡议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已于2015年3月25日承诺:自2015年3月25日起
至2016年3月24日止的12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
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本人将严格遵守
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遵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维
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不再减持股份的公告》(2015-016)。
2、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于公司复牌后十二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状
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
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个人行
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9,745,31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3.61%。本次增持行为是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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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
4、积极推进正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的进展工作,努力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
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发
挥好资本市场功能,率先实现企业转型发展,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5、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原则,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
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
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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