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1-22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预计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新增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在审阅《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后,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
(二)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四)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石本仁、张华、徐印州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