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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03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

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0)。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19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90,43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14%,购买的最

高价为40.1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9.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598,114.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截至2019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6,25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75%,购买的最高

价为40.1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9.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776,930.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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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579,78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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