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纳思达: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纯斌)2019-04-2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纯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切实履行诚信勤勉的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就 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投票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次)         席(次) (次) 情况
    刘纯斌            10           10            0         0   赞成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股东大会(次)         列席会议(次)       备注
      刘纯斌                   5                       5


    二、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审议了董事会会
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更有效的决策提供


                                          1
      了支持,具体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定期报告的确认意     意 见
时        间   会   议      事前认可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             类 型
                                                1、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        五届二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1 月 18        十次董                           管理的独立意见                      无            同意
                                  无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日              事会                            2018 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五届二    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
                                                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
                         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
4 月 19        十一次                           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            无            同意
                         司签署《借款协议》暨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日             董事会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见
                         意见
                                              1、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根据《证券法》第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68条的要求,本人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纳思达股份有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限公司的董事、高
                         1、关于2018年度日常
2018 年        五届二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级管理人员,保证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见
4 月 27        十二次    认可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报     同意
                                              6、六、 关 于 根 据 财 政 部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日             董事会                         “财会[2017]30 号”通知变      告内容真实、准确、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
                         的事前认可意见                                      完整,不存在任何
                                              意见
                                              7、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虚假记载、误导性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
                                              立意见                         陈述或者重大遗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漏。
                                              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2018年         五届二
                                                                             68条的要求,本人
4月27          十三次             无                       无                                     同意
                                                                             作为纳思达股份有
     日        董事会
                                                                             限公司的董事、高




                                                     2
                                                        级管理人员,保证
                                                        公司2018年第一季
                                                        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018年   五届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7月23    十四次   无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             无        同意
 日      董事会             见

2018年   五届二             1、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
8月10    十五次   无        立意见                               无        同意
 日      董事会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68条的要求,本人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作为纳思达股份有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限公司的董事、高
2018年   五届二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级管理人员,保证
                            3、关于延长公司及子公司开
8月30    十六次   无        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股    公司2018年半年度   同意
 日      董事会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    报告内容真实、准
                            见
                            4、关于延长公司及子公司使   确、完整,不存在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任何虚假记载、误
                            金管理股东大会决议的独立
                            意见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根据《证券法》第
                                                        68条的要求,本人
                                                        作为纳思达股份有
2018年   五届二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限公司的董事、高
10月29   十七次        无   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级管理人员,保证
 日      董事会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季
                                                        度报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



                                 3
                                                                  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018年   五届二
11月26   十八次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投              无        同意
                         无
                                     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日      董事会
                                     1、关于延长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 2018 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
                                     易业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2018年   五届二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再次延长对董事长使
12月20   十九次          无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无        同意
 日      董事会                      金管理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
                                     行贷款及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
   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报告等进行审议
   并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的各项职
   责,运作规范。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相关工作,并对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考察,深入
   了解和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对外投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
   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及沟通,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等动态掌握,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4
事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公正、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性,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
及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发展提供合理化
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至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
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及配合。


                                                    独立董事: 刘纯斌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5
(以下无正文,为《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刘纯斌)签字: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