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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8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章程变更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法相关内容,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变更前后对照如下: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074,453,194 元。                       1,076,555,137 元。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1,074,453,194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 1,076,555,137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
         为普通股。                               普通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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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购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得进行    股份的;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得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方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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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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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
     身份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            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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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会 召 集 人确 定 某 一日 为 股 权登 记   集人确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
     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
     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 审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 (二十) 审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二十一) 审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 项目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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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项目的事宜;                              (二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二) 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
     (二十三)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                                        ……
          公司将在推选董事人选前发布             公司将在推选董事人选前发布“董事选
     “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          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事人数、
     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            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
     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内容。                  审查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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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通过公开征集董事、监事            公司将通过公开征集董事、监事人选等
     人选等方式,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            方式,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推荐董
     东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供便利。            事、监事候选人提供便利。
         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设            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设置董
     置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            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人介绍
     人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            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
     工作计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            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通和互
     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            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人有足够的了解。                            的了解。
10   第八十一条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本公司股
                                              票;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中至
        中至少 1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少 1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
 11     设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      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
        相应的工作细则。                      事规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 事 会会 议 应 当 第一百 二十 二条 董 事会会议应当由二
        由 二 分 之 一以 上 的 董事 出 席 方可 举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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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每一董事享有一
                                              票表决权。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回购相关条款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要提前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