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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 聚 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2-1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度,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部分业务。
    1.房屋租赁
    (1)2022 年度公司预计承租关联方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泽园饭店
租赁首旅集团及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用于经营
丰泽园饭店珠市口店及东直门店。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
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
限公司商铺,用于经营四川饭店新街口店和王府井店。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全聚
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商铺开设全聚德门店。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
司、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花庄店和长春店。公司拟
将 2022 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2022 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租公司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 3,560 平方米的房屋、
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欣燕都
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用于酒店经营。公司拟将 2022 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350 万元。

                                   1
    2.产品和服务
    公司 2022 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提
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根据公司 2021 年度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
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发生的实际金额,公司拟将 2022 年度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将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
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3.金融服务
    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北京
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尚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3 年。按照协议
的约定,公司可以接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
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
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
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
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利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
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
从事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
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
    (二)会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白凡先生、卢长才先生、郭芳女
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应回避表决。
                                     2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首旅集团及        承租房屋                                    2000.00               374.18             1216.22
 房屋租赁                                         按市场公允价格
               其下属企业        出租房屋                                    350.00                81.96               327.82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采购商品         按市场公允价格                                   117.45              533.60
                                                                            1000 万元
               首旅集团及
提供产品和                    销售月饼及相关
    服务                      产品、提供团膳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其下属企业                         按市场公允价格                                   983.27             3,148.36
                              服务及旅游团体                                6000 万元
                                  餐饮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
                                                                      (1)存款服务:本着存
                                                                      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将资
                                                                      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
                                                                                               截止 2022 年 4       截止 2021 年
                                                                      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
                                                                                               月 18 日期末         12 月 31 日期
                                                                      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
                                                                                               余额                 末余额
                                                                      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13,065.61 万         8,867.89 万
                                                                      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
                                                                                               元                   元
                                                                      利率应不低于国内一般
                                                                      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
                                                                      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
                                                   《金融服务协
               首旅集团财                                             定的利率。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务公司                                               (2)授信额度:首旅集
                                                       议》
                                                                      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
                                                                      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贷款        0.00                0.00
                                                                      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
                                                                      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首
                                                                      旅集团财务公司遵循公
                                                                      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        0.00                0.00
                                                                      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
                                                                      收取。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业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与预计金额
    类别                                                额               (万元)         务比例                               索引
                                                                                                       差异(%)
                                                                                           (%)
                                                                                                                         《中国全聚
                  首旅集团         承租房屋          1216.22             1200.00          14.59%            1.35%        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北京欣燕都                                                                                              2021 年度日
                 酒店连锁有        出租房屋           327.82              350.00          15.58%           -6.34%        常关联交易
                   限公司                                                                                                  预计公告》
                                 采购商品、生产                                                                          (2021-15)
提供产品和服                                                         上限限额设定为人
                  首旅集团       销售月饼及相关      3,681.96                              3.97%           -14.37%       刊登于 2021
      务                                                               民币 4300 万元                                    年 4 月 24 日
                                 产品、提供团膳

                                                                 3
                            服务及旅游团体                                                         《中国证券
                              餐饮服务等                                                           报》、证券时
                                                                 在协议有效期内:                   报》和巨潮资
                                                               (1)存款服务:本                       讯网。
                                                               着存取自由的原则,
                                                               公司将资金存入在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截止 2021
                                                               开立的存款账户,存
                                             年 12 月 31
                                                               款形式包括但不限
  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     金融服务       日期末余额                              --      --
                                                               于活期存款、定期存
                                             8,867.89 万
                                                               款、通知存款、协定
                                                元。
                                                               存款等,存款利率应
                                                               不低于国内一般商
                                                               业银行向公司提供
                                                               同期同种类存款服
                                                               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其他金融服务: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0.00   0.00
                                                               则,按照不高于市场
                                                               公允价格的标准收
                                                                       取。
公司董事会对
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
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
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442523.23 万元。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
             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
             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颐瑞
             东里 2 号楼 10 层 1002。总资产为:1740 亿元;净资产为:554 亿元;主营业务
             收入为:364 亿元;净利润为:-43 亿元(2021 年未经审计数据)。

                                                           4
    2.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1771215.2 万元。经营范围:主题公园的建
设、经营,公园管理;酒店、购物中心及体育、娱乐和休闲设施的建设、经营;
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产品设计;销售纪念品、
服装、玩具、珠宝、体育用品、电器、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日用杂
货、塑料制品、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消毒用品、母婴用品、厨房用品、箱包、
针纺织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金属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和收藏品、
文化用品、钟表、纸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和货物进出口;摄影扩印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主题公园门票及套票销售和票务代理;经营艺术表演场
馆;主题公园内的演出;筹备、策划、组织演出、晚会、大型庆典、艺术大赛、
文化节、艺术节、电影节、服装节、啤酒节、展览和各类民俗活动;在度假区内
提供以下服务:电子游艺厅的活动;室内娱乐设施的游戏、游艺活动;机动车公
共停车场服务;设备租赁;文化日用品租赁;住宿;订房服务和导游服务;体育
场馆经营;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洗染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排版、装订、复印、传真服务;理发、美容保
健服务;洗浴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
销售食品;出版物的批发和零售;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演出经纪;演出场所
经营;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城市园林绿化;婚庆服务;小客车代驾;道路旅客运
输;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场
所经营、演出经纪、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住宿、理发、美容服务、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 6 号院八区
3 号楼。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北
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36.35%的股份。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20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
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5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
股票投资以外)。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4,821,827,021.74 元,所有者权益
2,513,671,549.16 元;2021 年 1-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72,706,476.40 元,
净利润 116,909,835.54 元。财务公司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比例 56.6352%;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2.5%。
    4.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中鹏。注册资本:7500 万元。经营范围:住宿;中餐(含
冷荤)、酒;理发;洗浴;零售卷烟;销售包装食品;销售日用百货、日用杂货、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劳务服务;票务代理;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代收洗衣;清洁
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 44 号。总资产为:
24,692.73 万元;净资产为:2,300.1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089.28 万元;
净利润为:-1,813.22 万元(2021 年审计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
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258)
34.39%的股份,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
形。
    2.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12.5%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5.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子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
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 年,公司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类,关联交易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1)2022 年度公司预计承租关联方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泽园饭店
租赁首旅集团及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用于经营
丰泽园饭店珠市口店及东直门店。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
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
限公司商铺,用于经营四川饭店新街口店和王府井店。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全聚
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商铺开设全聚德门店。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
司、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花庄店和长春店。
    (2)2022 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租公司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 3,560 平方米的房屋、
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欣燕都
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用于酒店经营。
    2.产品和服务
    公司 2022 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提
                                   7
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根据公司 2021 年度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
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发生的实际金额,公司拟将 2022 年度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将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
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3.金融服务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可以接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
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
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
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内
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期
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
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
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经营业务涵盖酒店服务、餐饮服务、
交通服务、商业服务、旅游旅行服务及旅游地产等业务板块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
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
格公允。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于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生
                                   8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应
予以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
们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
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合法公允,
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
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