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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 聚 德: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2-1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白凡先生、卢长才先生、郭芳女士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获得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财务公司有利于为公
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本项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
无负面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为期三年的《金融
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鉴于以上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
融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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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
旅集团”)下属子公司,且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12.5%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相
关议案,关联董事白凡先生、卢长才先生、郭芳女士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该项关
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
    注册资本:20 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主要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股 56.6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5%;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5%;本公司持股 12.5%;北京首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8648%。
    实际控制人:首旅集团。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财务公司是经中国
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
[2013]195 号),于同年 4 月 23 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 年 4 月 28 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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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9 年 11 月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变更
为 20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4,821,827,021.74
元,所有者权益 2,513,671,549.16 元;2021 年 1-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72,706,476.40 元,净利润 116,909,835.54 元。
    关联关系:首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56.6352%的股份,首旅集团持有本公司
43.6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依据《金融服务协议》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保
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
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贷款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
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
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要求,向其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甲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在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向其提供经营范围内的
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表外业务或中间业务。
    2.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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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
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
率应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免费
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
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
    3.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 3 年。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双方应建立和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
设立适当的风险预警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在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实施应急风险处置。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
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
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并履行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
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八、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88,678,902.37 元,无贷款。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
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需根据关联
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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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应
予以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
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我们仔细阅读了《金融
服务协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有关关联
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该关联交
易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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