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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 聚 德: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2-2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 517 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凡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1
等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140,085,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642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47,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7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134,691,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884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394,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575%。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463,955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 1,542,367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
的总股本数为 306,921,588 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报
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
告》。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3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34,691,476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394,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并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4
134,691,476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394,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0,085,5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7,1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80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10%;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68,3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481%;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 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77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796%;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1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38,3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3.6292%;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6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80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10%;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68,3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481%;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80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10%;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68,314 股,占出席会
                                         6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481%;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80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10%;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68,3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481%;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 《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9,806,7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10%;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68,31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481%;反对 2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丽、富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7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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