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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巴士: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01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8-98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89)。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至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
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鑫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49 人,代表股份 75,404,49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60,013,60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3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5,390,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0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48 人,代表股份 15,391,4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6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5,390,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06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股东进行业
绩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60,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6%;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弃权 12,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7,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36%;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2%;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2%。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业信托春笋 1 号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与本次业绩补偿义务人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实质利益关系,回避
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10,086,591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42,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580%;反对
10,340,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131%;弃权 2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9,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765%;反对
10,340,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818%;弃权 2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6%。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振标和潘远彬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
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