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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3-27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
下: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为 1,0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9.03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8.90 元/股,成交金额为 9,066,08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
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的相关规定。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第 1 页 共 2 页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3 月 26 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6,924,200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9,231,050

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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