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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2023-01-0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声集团”)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并委托宏声集团代为行使公司对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0%
表决权的权利,对公司投资权益不会造成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重庆宏声
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重庆宏声实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艳梅)                        (孙进山)                         (谢兰军)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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