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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融捷: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02-09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ST 融捷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
                                                                   是
    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
                                                                   是
    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是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本年度未发生证券投资
    (5)风险投资                                                  是                  本年度未发生风险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是
    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是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是
    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
                                                                   是
    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是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
                                                                   是
    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
    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
    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     是
    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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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
    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
    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
    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    是
    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
    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      是
    知董事会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
    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要业务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    是   本年度未发生风险投资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
    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
                                                                   是
    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
    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是
    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
                                                                    是
    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是
    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
                                                                    是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    是
    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是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
    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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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是
    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
    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
                                                                 是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独董姓
                                                                                         天数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               名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是
                                                                              沈洪涛      10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雷敬华      1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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