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徐骏民、李健、薛海波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