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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三四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上海
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洪昇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额
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
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0-018 、
2020-028、2020-035)。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上海
浦东分行”)在上海签署了《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
与建行上海浦东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
息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限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
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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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16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 528 号 14 幢 1-5 层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
理各类广告,企业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和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百货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详见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科技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网络科技子公司总资产 5,180,176,311.78 元,负
债总额 1,100,666,869.91 元,净资产 4,079,509,441.87 元,资产负债率 21.25%。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35,300,648.00 元,利润总额 523,255,832.62 元,
净利润 522,230,326.29 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网络科技子公司总资产 4,454,753,782.30 元,
负债总额 897,474,666.72 元,净资产 3,557,279,115.58 元,资产负债率 20.15%。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7,061,375.06 元,利润总额 258,298,351.45 元,
净利润 247,586,620.73 元(经审计)。
    网络科技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3、债务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4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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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
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
力较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因网络科技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
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159,214,361.09 元的比例为 14.76%,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1,383,914,927.51 元的比例为 13.18%。其中,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 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已发生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为人民币 24,8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8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含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 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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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与建行上海浦东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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