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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三四五: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93,089,665 股(即总股本 5,724,847,663 股扣除公司回购
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31,757,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1,757,998.00 股后的 5,593,089,66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9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8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2            01*****799     韩猛
   3            01*****649     张淑霞
   4            01*****906     陈于冰
   5            02*****880     陈于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和公式
                                        2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1,757,998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131,757,99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综上,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5,593,089,665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红利,即 111,861,793.30 元
=5,593,089,665 股×0.020000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539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95396 元/股
=111,861,793.30 元÷5,724,847,663 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5396 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 555 弄 2 号楼 9 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邱俊祺
    咨询电话:021-64822345
    传真电话:021-64822236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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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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