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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
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467,47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咨询联系人:任正勇
    咨询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电话:0513-80695809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