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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0-2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133 号农科商务办公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公司副董事长缪振先生、独立董事钟刚先生、
朱鉴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文银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曹亚伟先生、雷志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曹亚伟先生、雷志高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曹亚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韩秀华先
生为财务总监,决定雷志高先生兼任首席投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曹亚伟先生,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工
商管理硕士,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仁和(集
团)发展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负责人,上海中河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丹斯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
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曹亚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曹亚伟先生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2、雷志高先生,出生于 199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法
学院,获硕士学位,准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并购融资部助理董事,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西安曲江金融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
资官。
    雷志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雷志高先生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3、韩秀华,男,出生于 1970 年,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公司财
务部部长助理、内审部负责人、财务部部长。现任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韩秀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