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
设备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其中现
场出席 3 人,监事王孟秋先生、洛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分别委托监事鲁敏先生、监事肖红女士代表其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风科技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金风科技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业绩情况,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推荐韩宗伟先生、洛军先生、肖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
事任期三年,就任时间自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决议的次日起计算。
上述人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职工监事不在公司领薪。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韩宗伟先生简历
韩宗伟,男,汉族,生于198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企
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
任。
工作经历:
2006年7月—2008年9月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员工、
业务经理、高级主管
2008年9月—2009年4月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高级主
管兼国水投资集团包头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2009年4月—2010年7月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高级主
管兼国水集团化德风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2010年7月—2011年2月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高级主
管兼国水集团化德风电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1年2月—2011年9月 国水集团化德风电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兼北京兴启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2011年9月—2013年12月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高级
经理、主任助理兼北京兴启源公司财务总监
2013年12月—2018年7月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
任
2018年7月—至今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
韩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股东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
公司担任资产财务部主任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韩宗伟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宗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洛军先生简历
洛军,男,汉族,生于1967年,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新疆风
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工作经历:
2002年至2013年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就职于财务部、
改制办,之后担任股管办主任
2013年4月至今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3年5月至2017年3月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2016年12月至今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4年5月至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兼职情况:
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新疆于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乌鲁木齐天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新疆天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布尔津县天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乌鲁木齐市新风天翔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富蕴天翔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股东单位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洛军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洛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肖红女士简历
肖红,女,汉族,籍贯湖南,生于1966年10月,本科学历,现任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工作经历:
1986年12月至1987年12月 新疆机电工业设计所出纳
1988年1月至1999年9月 新疆机电设计院主管会计工作
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 新疆风能研究所任主管会计
2002年1月至2005年2月 新疆风能公司任主管会计
2005年3月至2013年4月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2013年5月至今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总监
兼职情况:
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新疆于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监事
乌鲁木齐天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
新疆天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
布尔津县天鹏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乌鲁木齐市新风天翔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富蕴天翔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肖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股东单位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财务总监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肖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