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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19-08-24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储架发
                                                             *
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拟储架 发行

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本次专项计划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及授权范

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

     1、基础资产:金风科技基于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付

款义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2、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注:储架:一次申报、分期发行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发行市场情况,在监管机构

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5、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

    6、上市发行场所:在监管机构认可的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利率: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风力发电系统的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

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最终确定后,公司将发布进展公告。

    二、授权事宜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

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修订、调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期限、具

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

    2、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现金流商定机构及其他认证机构等,并谈判、

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

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

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

事项。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不含存量已

发行部分),期限不超过 15 年的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并一般及无条

件地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

事宜。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的 24 个月内。

截止目前,上述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可用金额为

人民币 50 亿元。此次拟储架发行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等。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