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19-08-24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储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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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拟储架 发行
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本次专项计划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及授权范
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
1、基础资产:金风科技基于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付
款义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2、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注:储架:一次申报、分期发行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发行市场情况,在监管机构
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5、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
6、上市发行场所:在监管机构认可的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利率: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风力发电系统的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
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最终确定后,公司将发布进展公告。
二、授权事宜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
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修订、调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期限、具
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
2、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现金流商定机构及其他认证机构等,并谈判、
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
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
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
事项。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不含存量已
发行部分),期限不超过 15 年的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并一般及无条
件地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
事宜。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的 24 个月内。
截止目前,上述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可用金额为
人民币 50 亿元。此次拟储架发行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等。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