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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9 日
15:00—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
络投票)共 1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07,768,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0542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数 1,207,610,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45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 15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9 年度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曹建国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
计 为 916,539,583 股 ,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为
291,229,31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91,229,31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055,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714,05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99.8299%;反对 2,054,83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01%;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曹建国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
计 为 916,539,583 股 ,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为
291,229,31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91,229,31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055,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曹建国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
计 为 916,539,583 股 ,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为
291,229,31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90,262,19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679%;反对 967,12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21%;
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88,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9458%;反对 967,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7.054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1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768,89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沈田丰、郑上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