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睿明、张树贤、孙元华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