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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大连华锐重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
区新水泥路78号中革基地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
备以年租金评估值857.10万元(总价)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出租,租赁期为1年起租、不超过5年。本次
资产出租将采用按厂房功能分标段出租的方式进行挂牌。
     2.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挂牌条
件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
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承租方尚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标的资产为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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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路 78 号中革基地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其
中房屋建筑物 12 项,面积为 38,052.34 平方米,账面原值为
13,331.71 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 4,846.13 万元;机器设
备 21 项,账面原值为 1,540.65 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 145.90
万元。
    上述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主要是厂房和办公楼,其中 2 项
(中革清理跨、露天跨厂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余 10 项
房屋建筑物产权权利人名称为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资产已
转入本公司,但权利人名称未变更;21 项机器设备主要为各厂房
内的桥式起重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取得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租金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元正”)对上述拟出租资产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元正评报字[2021]第 083 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委估资产市场年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
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拟出租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857.10 万元。
    上述拟出租资产明细及单项资产年租金评估结果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元正评报字[2021]第 083 号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年租金评估值 857.10 万元(总
价)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出租,租赁期为
1 年起租、不超过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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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资产出租将采用按厂房功能分标段出租的方式进行挂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向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履行备案程序后,采取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资产出
租。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租价格、
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
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
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增加公司收益。若顺利达成,将会对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制定
合理的分标段挂牌策略及符合市场行情的招租条件,有效维护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
    2.因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承租
方及承租价格均不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出租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本次资产出租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租金确定依据
并公开挂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资产出租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
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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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元正评报字[2021]第083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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