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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合肥城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10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4 日的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十四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毅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8,368,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51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7,888,6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49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0,0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0,0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0,0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8%。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298,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 70,500 股;弃权 0 股;回避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09,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43%;反对 70,500
股;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