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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 —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但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对于公司存在的有关问题,
公司已作深刻分析反思并积极进行相应整改,监事会将积极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密切加强对内
控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评和监督,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
变更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事
项,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有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
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
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