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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费益昭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年年度报
告》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九节部分。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完成营业总收入 410.49 亿元,实现营业利润-23.98 亿元,利润
总额-24.00 亿元,净利润为-24.3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8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6.67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
-23.60 亿元。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21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9)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
量与审计机构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9 年 1 月 18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以
及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并结合地区、
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10.40 万元/年(税前)调整
至 15 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国文、
张革初、晏金发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8 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1)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19-032)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