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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飞马:关于独立董事、监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监事以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监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监事
             以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监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
事会于日前收到独立董事余国权先生的书面报告,余国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余国权先生为中国香港居民,常
住地址为中国香港,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两地通关往来受到较大限制,从而对
独立董事日常前来公司现场考察和开展督导工作等带来较大不便,难以更好地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余国权先生因近期工作调整需要花费更多精力于本职
工作,因此特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职后余国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余国权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余国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
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
董事之日起方能生效。在此期间,余国权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及董事
会对余国权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监事会于日前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敏先生的书面报告,李敏先生
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
至本公告日,李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方
能生效。在此期间,李敏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李敏先生在
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副总经理曹杰先生的书面报告,曹杰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
日,曹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50,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辞职后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曹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监事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推举,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王雪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利先生(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
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喻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喻
言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喻言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33356688
    传真:0755-33356399
    电子邮箱:yan.yu@fmsc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政编码:518040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敏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注:
李敏先生于 2021 年 1 月至 7 月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的生效日期为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王雪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中国
会计学会会员,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
中心特聘教师,担任利君股份(002651)、迅游科技(300467)、博瑞传播(600880)
独立董事。主持或主研过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
文社科研究项目。在《会计研究》、《Nankai Business Review》、《中国软科学》等
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0 余篇。2007 年起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理
教授、副教授,现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罗利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
四川省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新希望集团四川总部公共事务中心总
经理,2019 年 6 月起担任新希望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目前兼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新希
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新希望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西藏万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绿领空间(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农本未来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罗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现任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喻言先生,中国国籍,1986 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21
年 4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工作于深圳市国税局;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工作于深圳团市委;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工作于深圳市委组织部;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工
作于新希望集团,先后担任华南区域公共事务总监、副总裁;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喻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 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工作于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希望集团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敏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香
港)风险管理部总监,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内审处副处长,中植企业集团督
查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总监,丰汇租赁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1 年 1 月起任上海新增
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
有限公司监事,目前兼任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国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李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现任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