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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51 人,代
表股份 1,154,287,89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3742%。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150,357,0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226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 人,代表股份 3,930,88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77%。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49 人,
代表股份 3,932,9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7,933,149 股, 占出 席会 议 除 关联 股东外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099%;反对 679,788 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除关
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5,672,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回避本提
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623%;反对 679,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84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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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玖涛、骆霄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