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
大厦 1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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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31 人,代
表股份 801,811,3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293%。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795,696,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8996%。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人,代表股份 6,114,4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9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30 人,
代表股份 6,138,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30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
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9,000 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208%;
反对 919,500 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79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5,672,8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9.8987%)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208%;反对
9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79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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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正新、应芳
3、结论性意见: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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