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2023-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
第 0041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351,718.06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612,769.5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39,021,071.35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3,809,917,919.24 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
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
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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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不
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
有关规定的情况;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2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及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本次拟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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