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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汉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伟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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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54,283,899.60               3,155,616,621.48                         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60,755,532.79               1,798,252,009.45                         3.4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2,583,149.94                    8.07%         1,870,956,697.69               20.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82,362.97                   80.29%           67,725,846.10               63.9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823,174.14                   81.53%           60,376,684.37               78.7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64,587,787.83             -410.7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66.67%                    0.13               6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66.67%                    0.13               6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0.54%                    3.70%                1.36%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117,304.9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37,314.73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963,893.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94,722.38

合计                                                                            7,349,161.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3,557,596.37 根据公司与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股东签订的合作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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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公司以股权投资 3,300 万元及债权投资 76,190 万元参与广西
                                                领秀项目。其中股权投资部分由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广西
                                                保利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3,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6.5%;债权
                                                投资部分由公司以股东贷款的方式向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 76,190 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8%。由于该委
                                                托贷款系根据公司与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各方股东各自按
                                                约定的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的形式投资而形成,且贷款期限为
                                                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6 年年底前,贷款期限较长。因此将对广
                                                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而形成利息收入
                                                43,557,596.37 元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71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郑钟南           境内自然人         54.63%        278,746,347       209,059,760 质押                 67,15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59%          3,009,831                  0
零四组合

孙达山           境内自然人          0.59%          3,003,000                  0

岑天业           境内自然人          0.54%          2,731,000                  0

邱韵泓           境外自然人          0.29%          1,485,117                  0

纪世萍           境内自然人          0.28%          1,441,900                  0

俞忠荣           境内自然人          0.25%          1,300,000                  0

解艳芳           境内自然人          0.23%          1,197,100                  0

傅桂香           境内自然人          0.23%          1,179,500                  0

庞秀侠           境内自然人          0.23%          1,152,2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郑钟南                                                               69,686,587 人民币普通股         69,686,58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3,009,831 人民币普通股          3,009,831

孙达山                                                                3,0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3,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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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天业                                                                2,7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1,000

邱韵泓                                                                1,485,117 人民币普通股          1,485,117

纪世萍                                                                1,44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1,900

俞忠荣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解艳芳                                                                1,19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7,100

傅桂香                                                                1,17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9,500

庞秀侠                                                                1,15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2,200

                               上述股东中郑钟南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1、股东孙达山持有股份数 3,003,000 股,其中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3,003,000 股;2、股东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傅桂香持有股份数 1,179,500 股,其中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1,179,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于2016年8月10日质押股份数1500万股,质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公告编
号:2016-054);2016年8月15日质押股份数2715万股,质权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6-057);2016年8
月16日解除质押股份数5800万股,质权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6-057);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74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63%,其中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67,15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24.0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6%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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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9,598,430.2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3.46%,主要是公司随着业务的开展增加的货币
    资金的支付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47,453,926.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94.82%,
    主要是公司依约增加开仓铜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895,233.79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63.14%,主要系依约预付设备款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17,273,094.3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25.80%,系公司计提委托贷款的利息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8,027,788.4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2.83%,系公司增加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9,007,221.17元,较期初余额减少87.86%,主要系公司收回的理财产品所致;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82,92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1.27%,主要对外投资基金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042,724.47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5.11%,主要系预付的资产款已到货所致;
9.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470,0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1.61%,系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银行借款
    所致;
10.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1,390,114.0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1.01%,系公司支付公司债利息相应减少计提利息
    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985,461.6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5.38%,主要系支付了应付费用所致;
12. 年初至报告期末产生资产减值损失13,986,149.5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69.58%,主要系货款延迟相应
    计提了坏账准备所致;
13. 年初至报告期末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329,15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6.44%,主要系公司为套期
    保值,持仓铜商品期货合约产生的浮盈所致;
14.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47,018,704.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77%,主要系为套期保值,依合同执行
    进度对下单生产相应锁定的铜商品期货合约进行平仓, 较上年同期增加12,975,575.31元所得,以及由于
    对广西保利领秀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转入成本法,相应公司债权投资部分计提的委贷利息相
    应有所增加所致;
15.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11,153,561.9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15%,主要系收到财政补贴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25,682,009.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88%,主要系根据铜期货合约浮盈部
    分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6年8月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及摘要;2016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并复牌;2016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356号),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162356号);目前,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已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
开工作会议, 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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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2016 年 08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摘要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2016 年 08 月 17 日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2016 年 09 月 08 日
理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2016 年 09 月 30 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不适用
作承诺

                                                             本次重组前,
                                                             南洋股份一
                                                             直在业务、资
                                                             产、机构、人
                                                             员、财务等方
                                               关于保证上
                                                             面与本人控     2016 年 08 月
                                 郑钟南        市公司独立                                   长期
                                                             制的其他企     02 日
                                               性的承诺函
                                                             业完全分开,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南洋股份的
                                                             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和
                                                             机构独立。

                                                             一、本次重组
                                               关于避免同    完成后,本人
                                                                            2016 年 08 月
                                 郑钟南        业竞争的承    控制的其他                     长期
                                                                            02 日
                                               诺函          企业不会投
                                                             资或新设任


                                                                                                                   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
                      公司主要经
                      营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关
                      系的其他企
                      业;二、如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
                      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
                      司主营业务
                      发生同业竞
                      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将立
                      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
                      公司,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
                      及下属公司
                      形成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以确
                      保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本人
                      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尽可能避
         关于规范关   免和减少与
                                     2016 年 08 月
郑钟南   联交易的承   上市公司的                     长期
                                     02 日
         诺函         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理
                      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本人
                      及本人控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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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其他企业
                                                     将与上市公
                                                     司按照公平、
                                                     公允、等价有
                                                     偿等原则依
                                                     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
                                                     序,并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
                                                     《广东南洋
                                                     电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规
                                                     定,依法履行
                                                     相关内部决
                                                     策批准程序
                                                     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
                                                     务。若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
                                                     而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人将
                                                     对因前述行
                                                     为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损
                                                     失向上市公
                                                     司进行赔偿。

                                                     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
                                        股份限售承   数的 25%;本 2008 年 02 月            严格履行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郑钟南                                             长期
                                        诺           人离任六个     01 日                  诺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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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
                                                     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 50%

                                                     已出具《关于
                                                     与广东南洋
                                                     电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避免和消除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
                                                     诺本人作为
                                                     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期
                                                     间或者持有
                                      关于同业竞
                                                     公司 5%以上
                                      争、关联交                    2008 年 02 月
                             郑钟南                  股份期间,本                   长期
                                      易、资金占用                  01 日
                                                     人不在任何
                                      方面的承诺
                                                     地域以任何
                                                     形式,从事法
                                                     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规章所规定
                                                     的可能与广
                                                     东南洋电缆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的
                                                     活动。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在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
                                                                                    2015 年 1 月 1
                                                     求情况下,如 2015 年 01 月                      严格履行承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分红承诺                                      日--2017 年 12
                                                     无重大投资     01 日                            诺
                                                                                    月 31 日
                                                     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公



                                                                                                                  10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每年应当
                                                                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0%。公司在
                                                                实施上述现
                                                                金分配股利
                                                                的同时,可以
                                                                派发红股。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00%      至                           5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765.66     至                          8,457.08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638.05

                                               1、根据目前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预计截止本年度末为规避原材料铜价
                                               格波动风险而买入的铜商品期货合约所产生的浮盈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随着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将有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3、本年度公司对境外销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度的提高,以外币结算的应收账
                                               款因人民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从而增加当期损益;
                                               4、本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奖励与补贴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从而影响当期损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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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95,960 16,396,050.0                                  129,765,056 2,612,013.4 47,453,924.
期货                                          12,012,150.00 157,788,172.00                                         自有资金
                           .00           0                                           .00          3          00

                    16,095,960 16,396,050.0                                  129,765,056 2,612,013.4 47,453,924.
合计                                          12,012,150.00 157,788,172.00                                             --
                           .00           0                                           .00          3          00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