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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股份: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11-22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
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02-09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

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